马太守巧判兄弟争家产案

在明朝嘉靖年间,有一位叫马森的大臣,是福州人,进士出身,当过嘉靖皇帝的户部尚书,是一位很有名望的大臣,去世后死后被朝廷谥号“恭敏”。马恭敏公做太守的时候(太守是老百姓的俗称,那时的正式名称是知府),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。有亲哥俩,都已经六七十岁了,哥俩为了祖宗留下的一处家产互相置气,争执不休。由于谁也咽不下这口气,官司越打越大,结果从县里打到了州里,又从州里打到了知府这一层。马恭敏公在大堂上,望了望两位白发苍苍又怒气冲冲的老人,一时想不出什么好办法。他明白,本来家务事就不好弄清楚,这个案情会更加复杂,否则也不会打到他这一级了。看这两个老头都那么倔,还不好使劲的审问,更不能随意处罚,这个岁数谁能禁得住啊。


忽然,马公灵机一动,心里有了主意。只见他惊堂木一拍,威严的说:“本府判案一贯清正严明,你们只需先把状子呈上即可。不可随便发言。”俩老人看了知府大人的“虎威”不可触犯,也不敢那么剑拔弩张的对视了,但是心里还是气鼓鼓的。知府又吩咐衙役,给他俩赐座奉茶,因为岁数大了,站久了收不了。等俩老人心里稍稍平复下来以后,知府吩咐衙役:“去把本府的那块大镜子拿到大堂上来。”不一会,下属搬出一面大镜子。知府命令,所有的外人一并撤下,然后叫告状的两个人到镜子跟前,必须照镜子。


告状的老哥俩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,也不敢反驳,就乖乖的坐到镜子前面,你看着我,我看着你,就这样对视起来。此时,堂上只剩下了他俩。俩人看到彼此相貌几乎相同,都是满脸苦相,白发苍苍,面容凄愁,都不约而同的流出了眼泪。忽然,只见兄弟一把抱住了哥哥,俩人同时呜呜大哭了起来。马知府见火候差不多了,从后堂走了出来。他故意咳嗽了两声:“本府就要择日宣判,两位还有什么补充的,现在可以说了。”


只见哥哥慌慌张张的对马知府说:“知府大人不要判了,小民现在要求撤诉。”弟弟也急忙说:“我也要撤诉,我不告了。”“为什么?”马知府心中高兴,却故意板着脸问。“想我哥俩本是一母同胞,小时互敬互爱。谁知越老越糊涂,光想着为自己的子孙多留一点家业,不顾了兄弟情面。”哥哥不停的抹着眼泪着说。“我刚才看见我那哥哥都那么老了,想起了小时候哥哥对我的忍让疼爱,实在是悲伤不已。”弟弟也痛哭着说,“我们哥俩难道要把这点恩怨带到棺材里吗!多谢大人的一番苦心,点醒了我二人。”


老哥俩一边说着,就给马知府跪下磕头,马知府赶紧上前扶住了他们:“明白就好。俗语说,兄弟齐心,其利断金。本府惟愿贵兄弟两家从此永远和睦。”这个故事,在许多传统文化读本中都有记载。就像一位禅师写的那首古诗一样:同气连枝各自荣,些须言语莫伤情,一回相见一回老,能得几时为弟兄?

马太守巧判兄弟争家产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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